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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公司股份计划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0-107

  

  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59),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3,884,877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    近日,公司根据宜华集团发来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届满的告知函》获悉,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宜华集团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宜华集团未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减持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宜华集团未减持公司股份,仍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25,115,0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4%。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宜华集团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宜华集团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期满未实施,不存在与前期已披露的相关减持意向或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四、备案文件

  宜华集团《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0-109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独立董事夏成才先生为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其已在公司连续任职满六年。在第七届董事会届满后,已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在2020年5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生效时,公司出现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规定,夏成才先生将继续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

  公司董事会向夏成才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丁海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丁海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提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丁海芳女士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现任董事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0-108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1月26日以电邮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丁海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丁海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提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6票,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目前工作安排等原因,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将择期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议案中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附:丁海芳女士简历

  丁海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0 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建筑财务会计专业。1999 年 6 月起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 20 余年,2001年9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现担任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丁海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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