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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0-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通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于2020年12月2日上午9:00-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详见公司2020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8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0-079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担任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已经完成从事证券业审计业务的相关备案工作,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等工作的要求,提议公司聘请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息

  

  (二)人员信息

  

  (三)业务信息

  

  (四)执业信息

  1、立信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五)诚信记录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会计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0-080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2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2月15日,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等。

  (七)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50号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079号《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方法:

  法人股股东登记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出席人的身份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其他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方法参考法人股东执行;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30楼;

  (四)登记时间:截至2020年12月18日17: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30楼

  联系人:陈敏、俞志豪

  电话/传真:0731-88913276/021-58360092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8”,投票简称为“景峰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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