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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0-1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莱特”)近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现就有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粤0605民初14020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相关进展情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先后向公司发放多笔贷款,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依时履行还款义务,未能及时足额清偿贷款本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招商银行向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粤0605民初14020号,该案件的一审判决主要内容如下:1、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借款本金9,274,606.8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罚息、复利予招商银行;2、招商银行对公司提供抵押的10处房产、1处土地使用权及3个车间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20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1)。

  一审判决后,公司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0)粤06民终11589号,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44.89元,由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2020)粤0605民初14022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相关进展情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向公司发放了贷款,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依时履行还款义务,还款期限届满后未能及时足额清偿贷款本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招商银行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粤0605民初14022号,该案件的一审判决主要内容如下:1、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借款本金250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罚息、复利予招商银行;2、招商银行对公司提供抵押的10处房产、1处土地使用权及3个车间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20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1)。

  一审判决后,公司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0)粤06民终11590号,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386.2元,由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实际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上述《民事判决书》中确认招商银行对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房产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因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债权人起诉及申请财产保全,该部分土地、房产目前处于查封状态,未被限制正常使用,故暂时不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但查封资产存在着后续被司法拍卖偿还债务的可能。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妥善处理债务问题及资产查封事项。公司后续将根据本案件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粤06民终11589号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粤06民终11590号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0-162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减持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收到公司董事冼树忠发来的《减持股份时间过半进展通知》,获悉其预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事在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董事冼树忠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及实施进展情况

  2020年8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冼树忠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28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13)。

  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冼树忠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冼树忠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冼树忠签署的《减持股份时间过半进展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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