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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08     证券简称:中际旭创     公告编号:2020-1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12月02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第一期(2017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4名首次授予和8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离职,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另有1名首次授予和2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成绩为C,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本期内可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50%进行解除限售,上述15名激励对象合计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8,855股,将由公司按回购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0年9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3.765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22.40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数量为104,300股,回购金额为人民币1,435,689.50元;预留部分回购数量为44,555股,回购金额为人民币998,032.00元,合计回购金额为2,433,721.50元,回购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13,165,136股变更为713,016,281股。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将按最新股本进行计算。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0年12月3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山东省龙口市诸由观镇驻地,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1月16日

  每日9:30-11:30;13:30-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 系 人:王军、王少华

  4、电话/传真:0535-8573360

  特此公告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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