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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简称:*ST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0-1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ST恒康,证券代码:002219)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3日、2020年12月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3、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4、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阙文彬先生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被法院冻结或轮候冻结,且存在部分或全部被司法拍卖的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由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4、目前债权人已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股东签署<重整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该事项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尚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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