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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告编号:2020-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章程>修订内容的议案》的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函。据此,公司拟对《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予以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除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           600452证券简称:           涪陵电力公告编号:2020-043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18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3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1.64%股份的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20年12月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予以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原条款: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党章》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公司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

  修订后: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党章》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

  除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12月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2月18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11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18日

  至2020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于2020年12月3日、12月8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的股东大会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16、18-2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6、18-2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9、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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