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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0-1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1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殷凤山董事长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其中独立董事李钟华女士因公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郑路明女士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独立董事陈扬女士、董事尤劲柏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姚鑫律师、聂梦晖律师出席会议并见证。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中第2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议案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关联股东江苏高投创新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高投科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苏高投宁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以回避表决。

  3、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鑫、聂梦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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