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0-068

  

  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林雪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对林雪峰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林雪峰先生拟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05,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1597%。

  2020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林雪峰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11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林雪峰先生上述已披露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该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林雪峰先生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送转股份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表中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系高管锁定股(上述数值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林雪峰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林雪峰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实施情况与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雪峰先生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林雪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林雪峰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0-069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9日以通讯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0年12月11日在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含独立董事3人),亲自出席董事6人(含独立董事3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JIA JITAO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的议案》

  为严格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根据辽宁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成立了自查整改工作组,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经过本次自查梳理,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的行为,并出具了自查工作报告。

  公司将不断改进和完善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等相关制度建设,加强对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重点管控,按制度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发生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