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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0-077

  

  提名人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刘晓明为日海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日海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0-078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徐岷波为日海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日海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徐岷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0-082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2月14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于2020年12月1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刘明先生、王欣欣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明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王欣欣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王欣欣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鉴于王欣欣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王欣欣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填补其缺额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王欣欣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相关职责。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控股股东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推荐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监事候选人的函》,提名蔡素兰女士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蔡素兰女士担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蔡素兰女士,1967年生,本科学历。历任珠海市高联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主管、下属企业经理、财务总监,珠海市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稽核部部长,现任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蔡素兰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0-074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12月14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第五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分别于2020年12月1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杨宇翔先生、季翔先生、项立刚先生、宋德亮先生和耿利航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刘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季翔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李玮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控股股东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推荐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监事候选人的函》,提名李翔先生、杨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翔先生、杨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由于董事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1. 提名李翔为公司第五届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提名杨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耿利航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项立刚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控股股东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推荐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监事候选人的函》,提名徐岷波先生、刘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岷波先生、刘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由于董事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1. 提名徐岷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提名刘晓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2020年12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翔先生,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珠海市高联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珠海国际高尔夫游乐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九洲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珠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李翔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涛先生,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杨涛先生历任龙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芯讯通无线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自2020年12月起任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杨涛先生认购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600万份,占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为4%,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杨涛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岷波先生,1966年生,本科学历。历任深圳捷意电脑公司副总经理,蛇口新欣软件公司开发三部工程师,现任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徐岷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晓明先生,1975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成员、主任。刘晓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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