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1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1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20楼会议室(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
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久芳提议召开,董事俞康麒、张蔚欣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唐惠琴、石敏波、朱科杰列席了现场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其中,关联董事王久芳、王丛玮、蓝冬海回避表决,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7)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8)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09)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106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总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本次审议的预计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发生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融资需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情况,公司预计2021年度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一) 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
公司拟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50亿元的担保;拟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的担保;
(二)上述担保的担保种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规定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及定金,担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额度、贷款、保函、承兑汇票等,担保期限及担保条件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确定,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三)上述担保预计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项。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应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代表公司签署担保合同。
(五)在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内,实际发生担保事项时,公司将按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反担保),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原则上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其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在本次授权的担保总额范围内,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含在本次担保授权范围之内:
1、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七)在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2020年12月1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纳入本次新增授权担保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公司:
(一)宁波荣信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柳坊81号
2、注册资本:壹拾叁亿陆仟万元整
3、成立时间:2020年08月31日
4、法定代表人:徐小峰
5、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权结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60%股权
7、关联关系:“荣信置业”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8、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 2020年 10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429,381,818.37元,总负债为1,379,381,839.62元,或有事项无,净资产为49,999,978.75元;2020年8月-10月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为-27.00元,净利润为-21.25元。
9、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宁波康发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岳林东路389号1423室29号工位
2、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3、成立时间:2020年10月23日
4、法定代表人:徐小峰
5、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权结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55%股权
7、关联关系:宁波康发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8、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 2020年10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0,000,000.00元,总负债为0.00元,或有事项无,净资产为20,000,000.00元;2020年10月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为0.00元,净利润为0.00元。
9、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宁波荣越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洪都路159号443室
2、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3、成立时间:2020年8月12日
4、法定代表人:郑俊仕
5、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权结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63%股权。
7、关联关系:宁波荣越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8、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 2020年10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466,892,879.95元,总负债为1,466,873,761.33元,或有事项无,净资产为19,118.62元;2020年8月-10月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为25,491.50元,净利润为19,118.62元。
9、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嘉兴荣美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凯旋路88号瑞鑫大厦1201-3室
2、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整
3、成立时间:2020年9月18日
4、法定代表人:陈寅
5、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权结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7、关联关系:嘉兴荣美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8、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 2020年 10月31 日,公司总资产为262,286,732.00元,总负债为262,290,000.00元,或有事项无,净资产为-3,268.00元;2020年9月-10月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为-3,268.00元,净利润为-3,268.00元。
9、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五)宁波荣汇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直街83号3幢210室
2、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3、成立时间:2020年10月19日
4、法定代表人:徐小峰
5、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权结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7、关联关系:宁波荣汇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年 10月31 日,公司总资产为0.00元,总负债为0.00元,或有事项无,净资产为0.00元;2020年10月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为0.00元,净利润为0.00元。
9、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预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的融资需要,有利于加快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展。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本次担保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不包含上述授权额度)为人民币1,751,4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1.2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60,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85%。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107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与宁波荣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安资管”)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荣安资管认缴出资人民币9,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荣安资管为公司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之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0年12月1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久芳、王丛玮、蓝冬海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荣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30206MA2816FL7U
3、法定代表人:胡坪坪
4、注册资本:3,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8日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N0032
8、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9、股东及股权结构: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10、实际控制人:王久芳
11、信用情况:“荣安资管”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历史沿革及财务情况
“荣安资管”成立于2015年11月18日,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拥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2019年度,“荣安资管”(经审计)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06,950.94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908.63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荣安资管”(未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26,703,972.23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0,926,939.66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荣安资管”为公司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之企业。
三、 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情况
公司名称:以工商机关正式核准的信息为准
公司地址:宁波市高新区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等
股权情况: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宁波荣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9,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荣安资管按股权比例货币出资、对等投入、同股同权、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荣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合作模式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30日内,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名称以工商机关正式核准的名称为准。公司设立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由于公司注册产生的相关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2、由合资公司或其子公司通过招拍挂或其他方式获取土地开发项目,合资公司或其子公司可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并可引入第三方投资者,对单个项目进行独立开发运营。
3、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暂定为20,000万元,其中,甲方认缴出资10,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乙方认缴出资9,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在合资公司设立后双方根据项目投资进度按期足额实缴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
4、甲方与乙方按持股比例,对等出资、对等承担并支付因获取项目所发生的土地成本、及相关税费;对等投入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资金、公司经营管理费用等;对等分享利润及分担亏损。
5、合资公司财务报表由甲方合并。
(三)合资公司治理原则
1、股东会: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含二分之一)通过生效。但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各方同意,股东会有权不召开股东会会议而以书面表决方式直接作出决议,此等决议应如同其已在正式召集并召开的股东会会议上通过一般有效。
2、董事会: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提名2名,乙方提名1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合资公司董事会会议做出任何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不含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董事通过方为有效。
3、监事会: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置监事2名,其中甲方推荐1名,乙方推荐1名。
4、经营管理层:合资公司总经理由甲方推荐,董事会任免;双方均可派驻财务人员,实现双重审核。
5、公司章程:双方共同拟订合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合资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其权责、股东的具体权利义务、合资公司各层级管理权限及决策规则、流程由双方协商订立的合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予以具体明确。
6、利润分配:各方按股权比例和本协议相关约定分享利润、承担亏损。
(四)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并经双方各自履行完成审批程序孰晚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宁波荣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之企业,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有利于增强公司房地产领域投资拓展渠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荣安资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108.60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与宁波荣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有利于增强公司房地产领域投资拓展渠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双方对合资公司按股权比例货币出资、对等投入、同股同权、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制度,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108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促进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增强其项目开发的资金配套能力,推进项目的开发进度,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按股权比例对控股子公司宁波荣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港置业”)以货币出资方式增资60,000万元。
一、 增资事项概述
宁波荣港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12日,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荣港置业”的注册资本为14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额为8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宁波开晟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为5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2020年12月1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宁波荣港置业有限公司
(二)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三)成立时间:2018年6月12日
(四)法定代表人:徐小峰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亿元整
(六)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菖蒲路150号(1-1-197)
(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八)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权,宁波开晟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0%股权,增资前后股权结构不变。
(九)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止2020年11月30日,“荣港置业”总资产为1,447,798,108.13元,总负债1,109,632,587.01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38,165,521.12元,2020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净利润-761,532.01元。
(十)经营情况:“荣港置业”持有宁波康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丰置业”)100%的股权,“康丰置业”开发的宁波市鄞州区YZ13-02-a3地块项目土地面积36,975.4平方米,该地块位于城市核心区域,周边居住氛围浓厚,生活配套便利,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货币出资的方式对“荣港置业”增资。
三、增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旨在推进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进度,增强控股子公司项目开发的资金配套能力,提高项目的综合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
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对策:未来宏观经济走势以及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的变化将可能给公司此项投资的收益带来不确定性。为此,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董事会要求参股公司及间接参股的项目公司深入研究当地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律,准确把握市场节奏,在保障财务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项目开发进度,实现资金平衡,应进一步加强产品营销和成本控制,不断提高经营业绩,实现对股东的回报。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109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5日(星期二)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5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2月28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荣安大厦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12月1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该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方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 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21年1月4日 9:00-16:30
2、 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宁波的时间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思思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18F(A)、19F、20F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5、本次会议预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7,投票简称:荣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委托表决事项:
注:1、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一栏中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股东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