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0-1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8日
5、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荆长大道658-1号2幢和合大厦公司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长鸿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8人,代表股份287,756,3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3.0802%。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6人,代表股份214,172,6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2.063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73,583,7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016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5人,代表股份115,136,6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7.2372%。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41,552,8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220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73,583,7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0163%。
(注: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8,630,021股,在计算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中小股东系指除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股东吴长鸿、蒋亦卿、陈剑峰、陈菊花、李水土、张靖、张琦、董美珠、周志强、王佩群、陈海霞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864,97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37%;反对1,085,4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51,1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72%;反对1,085,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2.00 《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股东吴长鸿、蒋亦卿、陈剑峰、陈菊花、李水土、张靖、张琦、董美珠、周志强、王佩群、陈海霞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864,97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37%;反对1,085,4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51,1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72%;反对1,085,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吴长鸿、蒋亦卿、陈剑峰、陈菊花、李水土、张靖、张琦、董美珠、周志强、王佩群、陈海霞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864,97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37%;反对1,085,4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51,1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72%;反对1,085,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4.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639,36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18%;反对4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9%;弃权7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19,6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98%;反对4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2%;弃权7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80%。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双环传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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