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四)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20-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信息披露情况概述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0年11月24日《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20-049),披露了刘军先生诉被告北京神州永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神州永丰公司”)、第三人罗一鸣的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案号:(2020)京0108民初2495号】的判决结果:

  原告:刘军

  被告:北京神州永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人:罗一鸣

  诉讼请求:(1)判决确认被告2019年8月2日作出的第三届第五次及第四届第一次股东会决议无效;(2)判决被告于工商行政机关办理撤销增加注册资本7000万元的变更登记,恢复至原有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判决结果:(一)确认被告北京神州永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8月2日第三届第五次股东会决议及第四届第一次股东会决议无效;

  (二)被告北京神州永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依据上述第一项决议作出的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最新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神州永丰公司、罗一鸣关于上述案件判决结果的上诉材料。神州永丰公司、罗一鸣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0)京0108民初249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神州永丰公司、罗一鸣对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关于(2020)京0108民初2495号案的判决结果提起上诉,其诉讼结果将对神州永丰公司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产生影响,进而可能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或有变动产生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无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上诉人为神州永丰公司的《民事上诉状》;

  2、上诉人为罗一鸣的《民事上诉状》;

  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邮寄《民事上诉状》的EMS返单。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