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2020-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18弄15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王佳芬、独立董事董叶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徐宏菁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2.01、标的资产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交易对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3评估基准日、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4交易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2.05本次交易对价的支付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2.06标的资产的交割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2.07标的资产过渡期期间损益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2.08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2.09减值测试及补偿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2.10应收账款的特殊约定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2.11奖励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2.12交易完成后的标的公司运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2.13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3、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4、关于《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5、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 议案名称: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 议案名称:7、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 议案名称:8、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 议案名称:9、关于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 议案名称:10、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浙江通联道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州衍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孟宪坤、裘方圆关于浙江华坤衍庆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3、 议案名称:11、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4、 议案名称:12、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5、 议案名称:13、关于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6、 议案名称:14、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未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7、 议案名称:15、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8、 议案名称: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涂翀鹏、刘嘉贤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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