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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诚沪深300A份额和信诚沪深300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和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信诚沪深300份额场内简称:信诚300,基金代码:165515)之信诚沪深300A份额(场内简称:沪深300A,基金代码:150051)和信诚沪深300B份额(场内简称:沪深300B,基金代码:150052)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信诚沪深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信诚沪深300A份额、信诚沪深300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场内信诚沪深300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信诚沪深300A份额和信诚沪深300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前(含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信诚沪深300A份额和信诚沪深300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敬请投资者高度关注以下风险:

  (1)由于信诚沪深300A份额和信诚沪深300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本公告第4条)。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信诚沪深300A份额和信诚沪深3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2)信诚沪深300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信诚沪深300A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信诚沪深300份额,由于信诚沪深300份额为跟踪沪深300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信诚沪深300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信诚沪深300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信诚沪深300B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信诚沪深300份额,由于信诚沪深300份额为跟踪沪深300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信诚沪深300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信诚沪深300A份额和信诚沪深300B份额折算为信诚沪深300份额前,信诚沪深300A份额和信诚沪深300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信诚沪深300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信诚沪深300B份额,或者信诚沪深300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信诚沪深300A份额),合并为信诚沪深300份额,按照信诚沪深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3、由于信诚沪深300A份额和信诚沪深300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信诚沪深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信诚沪深300A份额、信诚沪深300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信诚沪深300份额。信诚沪深300A份额和信诚沪深300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信诚沪深300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造成损失。

  信诚沪深300A份额和信诚沪深300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信诚沪深300份额、信诚沪深300A份额和信诚沪深3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分别为:0.900元、1.010元、0.790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信诚沪深300份额、信诚沪深300A份额、信诚沪深300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5、信诚沪深300A份额和信诚沪深300B份额折算为信诚沪深300份额后,信诚沪深300份额不能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信诚沪深300A份额和信诚沪深300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信诚沪深300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信诚沪深300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1)场外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1年为365日,2年为730日,依此类推)

  从场内转托管至场外的信诚沪深300份额,从场外赎回时,其持有期限从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原场内份额登记确认日开始计算。

  (2)场内赎回费率

  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0.5%,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赎回费率为1.5%。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12月17日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20年12月15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信诚300”,交易代码:165515)的场外份额、场内份额和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以下简称“沪深300A”,交易代码:150051)实施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20年12月15日,信诚300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信诚300的场内份额、沪深300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注1:该“折算后份额”包括沪深300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信诚300场内份额。

  注2:信诚300场外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信诚300场外份额;信诚300场内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信诚300场内份额;沪深300A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信诚300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20年12月17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沪深300A份额将于2020年12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复牌。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2月2日发布的《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和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信诚沪深300A份额和信诚沪深300B份额将于2021年1月4日终止上市(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并于2020年12月31日日终以信诚沪深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信诚沪深300A份额、信诚沪深300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场内信诚沪深300份额。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20年12月17日沪深300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20年12月16日的沪深300A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沪深300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20年12月15日的收盘价为1.029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84元,与2020年12月17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20年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沪深300A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信诚300场内份额分配给沪深300A的份额持有人,而信诚300为跟踪沪深300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沪深300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4、由于沪深300A新增份额所折算成的信诚300的场内份额数和信诚300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份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沪深300A或信诚300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信诚300份额的可能性。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

  2、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沪深300A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

  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0年12月15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信诚300”,交易代码:165515)和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以下简称“沪深300A”,交易代码:150051)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20年12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及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20年12月17日沪深300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20年12月16日的沪深300A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沪深300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20年12月15日的收盘价为1.029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84元,与2020年12月17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20年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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