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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 2020-087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

  ● 本次委托现金管理金额:3,000万元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对公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期限:92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达”或“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4,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授权公司财务部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有效期为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容详见2020年8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

  一、 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0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公司总计使用人民币1.40亿元向中国银行萧山分行购买了对公结构性存款202005156H、对公结构性存款202005161H、对公结构性存款202005155H及对公结构性存款202005162H四款理财产品。其中,对公结构性存款202005156H和对公结构性存款202005155H已到期,公司合计已收回全部本金5,000万元,实际到账理财收益 45.26万元,而对公结构性存款202005161H和对公结构性存款202005162H尚未到期,故其理财收益尚未到账。

  二、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053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7.35元,募集资金总额36,75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2,595.4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7月2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1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与各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委托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注:公司与上述发行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公司对委托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现金管理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相关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对公结构性存款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产品,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将与相关银行单位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相关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本次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其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分析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14%。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产品为低风险产品,但结构性存款资金管理运用可能面临多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利率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操作,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财务费用、增加了存储收益、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本次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东兴证券对此无异议。

  八、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单位:万元

  

  [注]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12个月内单日累计最高投入余额。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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