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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宝机械”)近日收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绍市环罚字(2020)60号(诸)〕,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2020年8月15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对万宝机械进行检查,发现以下违法行为:

  1、新增的汽车真空助力器剥漆加工建设项目未经环保审批,且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投入生产;

  2、生产过程中污水暂存池污水满溢至路面及雨水沟,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周边环境造成影;

  3、危险废物(废矿物油桶)未按规定张贴标签。

  基于上述违法行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相关规定作出以下处罚:

  你单位新增的汽车真空助力器剥漆加工建设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你单位新增的汽车真空助力器剥漆加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处理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对你单位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对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你单位污水暂存池污水满溢至路面及雨水沟,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肆万零捌佰元整。

  你单位危险废物未按规定张贴标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作出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综上,我局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清除周边污染物,合计共处罚款人民币叁拾壹万零捌佰元整。

  限你单位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帐号。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整改措施

  1、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七)项至第(九)项及《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2、万宝机械将按照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及时、足额交付罚款。本次事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正,并开展环保自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1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子公司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浙江万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投资”) 计划于2020年8月5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01,900股(窗口期不减持),占公司总股本的0.3131%。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子公司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控股股东子公司万安投资尚未减持公司股票。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2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参股子公司瀚德万安(上海)电控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德万安”)增资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瀚德万安实际出资8,500万元人民币,持有其50%的股权。

  2、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该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瀚德万安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瀚德万安(上海)电控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安拓路56弄15号5单元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5、法定代表人:陈锋

  6、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1日

  7、营业期限:201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0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车辆电控制动系统及其相关零件的设计和开发,车辆电控制动系统及其相关零件批发、零售,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9、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三、股东增资情况

  1、出资方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2、资金来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3、瀚德万安其他股东情况

  瀚德万安其他股东Haldex Brake Products AB(目前持有瀚德万安50%股权)也按相同股权比例向瀚德万安增资500.00万元人民币。

  4、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比例: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的目的

  本次增资主要为瀚德万安后续研发投入、生产线建设及业务拓展提供进一步支持,推动项目进程。

  2、本次增资的风险

  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瀚德万安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但是能否达到预期目标将受行业发展情况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影响公司的业绩。

  3、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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