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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0-077

  

  公司董事牛俊高、汪正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7,275,70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97%)的公司董事牛俊高先生计划未来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818,92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928%);持公司股份12,704,64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7%)的公司董事汪正峰先生计划未来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520%)。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牛俊高先生、汪正峰先生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牛俊高先生、汪正峰先生拟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4、减持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

  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价格:根据交易方式及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自然人牛俊高、汪正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后,每年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为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6%(限售期限:2010年4月23日-2028年4月22日);在北京利尔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从事与北京利尔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在离职后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牛俊高先生、汪正峰先生严格遵守了承诺。本次减持不违反其股份锁定相关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牛俊高先生、汪正峰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将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牛俊高先生、汪正峰先生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持续关注其减持股份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牛俊高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2、汪正峰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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