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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艾格拉斯   公告编号:2020-08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2日(星期二)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上午9:15至2020年12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4日(星期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院9号楼健康智谷大厦11层会议室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227,667,6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34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98,162,2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74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9,505,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99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9,505,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9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9,505,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993%。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双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关于改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620,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2%;反对4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45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97%;反对4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君致律师事务所许明君、鄢人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艾格拉斯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艾格拉斯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君致法字2020399号法律意见书》。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艾格拉斯   公告编号:2020-090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事项不涉及股份变动;

  2、本事项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改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斐先生为公司董事。并提请召开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股东持股及董事会成员构成情况,经审慎判断,认定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日照义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义聚投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双义先生。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义聚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发 生变动,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法律法规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三)项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上市规则》第十八章释义中对“控制”进行了定义,控制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1、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2、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3、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4、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5、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义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13,163,3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双义先生。

  根据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约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本次改选董事事项股东大会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共有5名由义聚投资推荐。

  基于上述事实,义聚投资则决定了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有效的控制了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半数以上席位,符合《上市规则》中规定的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义聚投资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双义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其他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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