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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王亚朋先生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0-132

  

  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王亚朋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接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王亚朋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获悉其基于对公司业务经营情况、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认同,其自2020年9月16日起至2020年12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达到385.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2%。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王亚朋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业务经营情况、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认同

  3、增持期间: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12月22日

  4、增持数量:385.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

  5、增持均价:35.21元/股

  6、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增持具体明细表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0-131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庄澍先生、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庄澍先生、西藏永悦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庄浩女士于2020年12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所持有134万股公司股票转让给公司业务核心负责人王亚朋先生和孙凤良先生。

  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2月22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庄澍先生、西藏永悦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10.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时,应当披露减持情况。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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