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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母公司 重整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0-7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2月24日,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发来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津高院”)《民事裁定书》((2020)津破1-12号之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天津高院裁定情况

  经天津高院审查认为,《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经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集团”)及所属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天津高院予以批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1、 批准物产集团及所属公司重整计划;

  2、 终止物产集团、浩物机电及其部分关联公司重整程序。

  上述裁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浩物机电、物产集团等44家企业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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