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公告编号:2020-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诺德中心11号楼4505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易铁军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2人,董事邓元发、独立董事陈基华、独立董事李培根、独立董事傅继军因事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周振国因事未能出席;
3、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余赞出席会议;
4、 公司副总经理谭顺辉,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刘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铁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部分或有事项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第2-5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第4项议案和第5项议案由于涉及关联交易和控股股东变更部分或有事项承诺履行期限,股东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二局建设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谭四军、黄宇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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