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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0-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托”)、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信托”)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33,500万元整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公司鼎鼎A款65146号理财计划、山东信托·恒祥7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海鸥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委托理财期限:328天、6个月、174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议案经过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以下较早日期为止的期间: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机构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招商银行公司鼎鼎A款65146号理财计划

  (1)产品的名称:招商银行公司鼎鼎A款65146号理财计划

  (2)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产品。本产品类型系按照监管要求根据投资性质的不同所作出的分类,固定收益类产品不构成管理人对投资者本金及收益的任何承诺和保障。在不利情况下,投资者的本金及收益仍可能发生亏损乃至全部损失。

  (3)理财本金:叁仟伍佰万元整

  (4)产品起息日:2020年12月24日

  (5)产品到期日:2021年11月17日

  (6)产品运作方式:封闭式,产品存续期间不开放申购或赎回

  (7)收益计算基础:实际理财天数/365

  (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计算基础理财计划在预计到期日正常到期的情况下,本理财计划的业绩比较基准为5.0%/年

  2、山东信托·恒祥7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产品的名称:山东信托·恒祥7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类型:委托人指定用途的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理财本金:壹亿元整

  (4)产品起息日:2020年12月25日

  (5)产品到期日:2021年6月25日

  (6)信托计划期限:信托计划存续期限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至第1期信托单位终止日或第i期信托单位终止日止(以较晚发生的日期为准)。各期信托单位的预期存续期限均为24个月,自各期信托单位成立之日起计算,满6个月可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

  各期信托单位根据信托合同的规定可以提前终止或延期,信托计划根据信托合同的规定可以提前终止或延期。

  (7)产品参考年化收益率:6.2%

  3、中海信托“海鸥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

  (1)产品起息日:2020年12月25日

  (2)产品到期日:2021年6月17日

  (3)理财本金:贰亿元整

  (4)产品参考年化收益率:4.6%-5%

  (5)产品收益类型:本信托为固定收益类、主动管理类的开放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6)收益分配方式:在产品赎回日一次性支付。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招商银行公司鼎鼎A款65146号理财计划

  本理财计划募集资金100%用于受让“光大信托-安文2020年第三期消费信贷资产流转财产权信托”项下的次级档信托受益权,并由理财计划管理人根据届时募集资金金额确定具体受让的次级档信托受益权份数。标的信托委托人宁波银行将其符合合格标准和资产保证的消费信贷资产信托予标的信托受托人光大信托,由受托人设立财产权信托。标的信托委托人为宁波银行,信托受托人为光大信托,次级档信托受益人之一为招商银行(代表本理财计划),信托保管人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此外,理财产品管理人有权对回收资金进行活期存款等流动性管理工具投资。

  2、山东信托·恒祥7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全体委托人指定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将本信托项下各期信托单位实际募集的全部信托资金运用于受让山西融创恒基持有的标的特定资产收益权,并由山西融创恒基按约定对标的特定资产收益权进行回购。

  3、中海信托“海鸥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

  主要投资于:1、债券类资产:证券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发行及交易的国债、地方政府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2、货币市场工具:银行活期存款、债券逆回购(含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协议存款、同业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基金;3、证券公司(含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含基金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含期货公司子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作为管理人主动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计划。

  (三)最终资金使用方情况

  1、招商银行公司鼎鼎A款65146号理财计划

  (1)最终资金使用方的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2)最终资金使用方近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3)最终资金使用方经营情况:宁波银行成立于1997年4月10日,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该行最初由宁波市原有的17家城市信用合作社、1家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及挂靠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4个办事处重组改制而成,后于2007年正式更名为宁波银行。2007年7月19日,宁波银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截至2020年11月3日,宁波银行前三大持股股东为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和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持股比例分别为18.72%、18.67%和8.77%,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宁波银行第一大股东。

  截至2019年末,宁波银行共有员工17,337人,宁波银行下设14家分行、19家一级支行及1家资金营运中心;总行营业部及支行设在浙江省宁波市区、郊区及县(市),分行设在上海市、杭州市、南京市、深圳市、苏州市、温州市、北京市、无锡市、金华市、绍兴市、台州市、嘉兴市、丽水市和湖州市,资金营运中心设在上海市。

  截至2020年9月末,该行总资产为15418.27亿元,股东权益合计11581.14亿元,客户存款总额9267.37亿元,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6552.76亿元,2020年1月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302.6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71亿元。

  (4)最终资金使用方资信状况及担保情况: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7月1日发布的跟踪评级报告显示,宁波银行主体评级为AAA;无担保及其他增信措施。

  (5)最终资金使用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2、山东信托·恒祥7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最终资金使用方的名称:山西融创恒基置业有限公司

  (2)最终资金使用方近期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3)最终资金使用方经营情况:山西融创恒基置业有限公司是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集团”)为开发山西省太原市南屯村旧村改造项目而设立的项目公司。该项目是太原市政府的重点工程之一。项目位于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村,东临新晋祠路,南至长兴北街,西至千峰南路,北临长风街,距离山西省政府6.8公里,万象城商业区约1.2公里,太原南站距离约7.7公里,晋阳湖生态公园约5公里,地理位置优越,区域价值明显,周边配套设施完善。

  (4)最终资金使用方资信状况:山西融创恒基置业有限公司资信良好,未发生风险事件。

  (5)最终资金使用方担保情况或其他增信措施情况:

  抵押增信:项目公司将其持有的南屯项目19#、23#土地使用权抵押至信托计划(预评估值15.15亿元),初始放款抵押率不高于66.66%。抵押地块达到预售条件后,山东信托配合在不解除抵押的前提下出具同意项目预售的证明。当抵押地块预售网签面积/地上可售面积大于30%时,控制动态抵押率不得高于70%,按如下公式控制动态抵押率:动态抵押率=(信托融资余额-监管户内资金余额)/(初始抵押物评估价值-已预售部分价值)。

  担保增信: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项目公司履行回购义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股权不对外质押承诺:项目公司股东出具项目公司股权不对外质押承诺函。

  销售监管:项目公司在我行开立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项目销售回款需全部回到监管账户,销售回款资金仅可用于项目日常经营开支、后续工程建设和归还融资。要求销售回款单笔留存不低于30%,且销售返投上限不超过12亿元。

  提前还款要求:19#和23#地块网签面积占地上总可售面积的比例达到50%时,回购人归还全部信托本金的50%。19#和23#地块网签面积占地上总可售面积的比例达到70%时,回购人归还完毕全部剩余信托本息。此外,若信托计划成立后12个月内若销售进度不足30%,则于第12个月末提前归还融资规模的10%;信托计划成立后18个月末,累计提前归还融资比例不低于50%。

  2019年融创集团总资产规模为8,322.53亿元,外部评级为AAA。2018年融创集团总营收为1083.13亿元,净利润为138.31亿元。融创集团为香港上市公司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中国”)的境内全资子公司,也是融创中国在境内最主要的经营平台,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孙宏斌。融创中国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其他还包括物业管理、文旅城运营收入。融创中国近年合约销售额快速增长,2018年实现合约销售额4,608.3亿元,行业排名第4,2019年实现合约销售额5,556.3亿元,行业排名第4。

  (6)最终资金使用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机构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托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1、招商银行

  单位:百万元

  

  2、山东信托

  单位:百万元

  

  3、中海信托

  单位:百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33,500万元,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进行上述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委托理财,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标的价值和价格会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会使得收益水平不能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

  2、流动性风险:若公司经营突发重大变化,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将面临不能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影响理财计划的预期收益、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4、信用风险:理财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市场信用产品,可能面临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将影响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实现。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议案经过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以下较早日期为止的期间:

  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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