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0-087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忠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确定审计费用。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中的“粤澳中医药产业园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0-088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情况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仅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及公司上下游企业延迟复工复产,施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0-089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确定审计费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方便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已就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相关规定与公司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做好沟通工作。公司董事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RSM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
该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从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更名而来,成立于2017年12月8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23号深圳中国人寿大厦1505、1506单元,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合伙人106人,注册会计师860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全所共有2,800余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770余人。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总收入共计105,772.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9,691.5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557.89万元;为210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建筑及工程地产、软件和信息技术、批发和零售、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对于本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任晓英,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拥有12年的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先后为广聚能源、和胜股份、兆日科技等多家公司提供服务,无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谭代明,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15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曾担任安纳达、顺络电子等多家上市公司质控复核工作,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三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1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药都银行、木林森、兆日科技、万润科技等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包括上市及年审等,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兼职情况。
5、诚信记录
近3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已就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事先沟通,征得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理解和支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无异议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0-090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0 号)核准,公司于 2019年4月17日公开发行了4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48,000 万元,扣除部分承销及保荐费 904 万元及相关协议约定的其他发行费用341.8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6,754.20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亚泰国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48300001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的监管要求,公司与中天国富及募集资金监管户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中已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相关协议约定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41.8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19年12月9日和2019年12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暂缓实施“遵义喜来登酒店装饰工程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投入“粤澳中医药产业园项目”。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涉及延期的募投项目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从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的角度出发,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粤澳中医药产业园项目进行延期。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位于珠海横琴新区的高技术片区,是粤澳合作产业园区的首个落地项目,亦是推动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和促进粤澳中医药产业发展的载体,为包括澳门在内的企业入园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为包括澳门在內的专业人士及青年的发展空间提供选择。该项目原计划于2020年12月31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0年上半年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及公司上下游企业延迟复工复产,施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成,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考量,将该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内审部门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照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决议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2. 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仅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及公司上下游企业延迟复工复产,施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投资总额以及建设规模均保持不变,本次调整不会对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0-091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6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4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提案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8日下午5点。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4楼
邮政编码:518017
联系传真:0755-2360926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王小颖、张斌
联系电话:0755-8302 8871
传真号码:0755-2360 9266
电子邮箱:atg@atgcn.com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1月8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1”,投票简称为“郑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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