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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0临-35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宁德虎贝风电场项目(60MW)”、“霞浦浮鹰岛风电场项目(48MW)”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7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4,951,45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89.2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6,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693,999,989.20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另扣减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618,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3,381,989.2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7)第 350ZA0055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两家子公司(霞浦县浮鹰岛风电有限公司、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闽东电力《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超过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鉴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9,338.20万元,少于前述拟使用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经董事会确认,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2020年11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19.87万元,另有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余额2,300万元,共计2,719.87万元。

  按具体项目划分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1、霞浦浮鹰岛风电场项目(48MW)

  霞浦浮鹰岛风电场项目(48MW)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使用募集资金49,530.70万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该项目已投入47,115.7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19.87万元,另有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余额2,300万元,共计2,719.87万元,占霞浦浮鹰岛风电场项目(48MW)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5.49%,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3.92%,占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均低于10%。

  霞浦浮鹰岛风电场项目(48MW)已于2018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运行,因此公司将该项目予以结项。上述节余资金2,719.87万元包含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或质保金,由于支付时间周期较长,预计将在2023年以后方可完成支付,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2、宁德虎贝风电场项目(60MW)

  宁德虎贝风电场项目(60MW)项目已经开始试运行,预计于近期正式投入使用,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为54,169.3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募集资金19,807.50万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因此予以结项。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如前所述,霞浦浮鹰岛风电场项目(48MW)产生少量募集资金节余,宁德虎贝风电场项目(60MW)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霞浦浮鹰岛风电场项目(48MW)产生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如下: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加强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充分利用资源,合理降低了成本和费用。

  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

  3、少量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支付时间周期较长。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霞浦浮鹰岛风电场项目(48MW)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霞浦浮鹰岛风电场项目(48MW)的节余资金2,719.87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上述已结项项目尚未支付的少量尾款、质保金等将全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终止执行。

  四、相关决策程序

  2020年12月25日,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由于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占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均低于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此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拟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闽东电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0监-05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范志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名单如下:

  范志纯、张娜、郑希富、陈宗忠、陈武。

  三、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

  (一)审议《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此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0董-15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2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3.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名单如下:罗成忠、叶宏、雷石庆、胡建华、刘宁、郑守光。董事郭嘉祥、林崇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罗成忠先生代为表决,董事陈丽芳女士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叶宏先生代为表决。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因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出差在外无法出席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罗成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申请借款额度授信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授信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为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确定借款利率并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凭证等)。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借款,授信期限一年,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免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确定借款利率并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凭证等)。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审议《关于霞浦县浮鹰岛风电有限公司赞助事项的议案》;

  霞浦浮鹰岛风电场项目前期及建设过程中,海岛乡人民政府及文澳、里澳两个行政村均给予了大力支持。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的企业与地方关系,董事会同意霞浦县浮鹰岛风电有限公司在2018-2037年每年向海岛乡人民政府支付赞助款12万元,统筹用于文澳、里澳两个行政村的公益事业建设。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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