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0-1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公司曾就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安)与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因《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纠纷,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的情况进行了公告(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12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本次仲裁的进展情况
倍特建安在上述仲裁过程中向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近日,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民事裁定书》(2020)川0193财保188号和《民事裁定书》(2020)川0193财保188号之一,裁定内容如下:
(一)对被申请人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财产在724,452,006.37元范围内予以保全。
(二)对被申请人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高新区盛治街55号(成房预售中心城区字第10644号)的在建工程在724,452,006.37元范围内予以保全。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仲裁尚在审理中,对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仲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川0193财保188号及民事裁定书(2020)川0193财保188号之一。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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