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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9日(星期二)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星期二)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实施债务融资及授权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1)发行主体

  (2)融资品种

  (3)债务融资规模

  (4)债务融资方式

  (5)债务融资的期限

  (6)债务融资的利率

  (7)债务融资融入资金用途

  (8)债务融资工具交易转让

  (9)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

  (10)偿债保障措施

  (11)债务融资的授权事项

  (12)决议有效期

  2.《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解除邰戈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4.《关于补选项前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上述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

  3.上述议案1下设12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对议案1投票,视为对其下全部12个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4.议案3表决通过是议案4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条件。

  5.上述议案1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提交,议案2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提交,议案3和议案4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提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2月12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5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05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057)。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5日8:30-16:30

  3.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需持有文件: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1。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5.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赫洋、刘泓妤

  (2)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邮政编码:130119

  (4)联系电话:(0431)81333025、85096807

  (5)传真号码:(0431)85096816

  (6)电子信箱:000686@nesc.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86,股票简称:东北证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2月29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方格内划“√”,多划或不划视为弃权。

  二、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 □ 有权 /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6”,投票简称为“东证投票”。

  2.议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表决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①对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②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0年12月2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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