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宝机械”)与天津华泰汽车车身制造有限公司、华泰汽车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万宝机械向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详见2019年11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
2020年8月18日,诸暨市人民法院对本次诉讼作出裁定【(2019)浙0681民初17442号】。裁定如下:1、被告天津华泰汽车车身制造有限公司、华泰汽车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天津市滨海区人民法院审理。2、驳回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将本案已送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管辖异议。详见2020年9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0)津0116民初32932号】,对本次诉讼事项作出如下判决:
1、被告天津华泰汽车车身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货款12,115,989.76元及利息(以12,115,989.76元为基数支付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2、被告华泰汽车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对被告天津华泰汽车车身制造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驳回原告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413.50元(系减半收取,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天津华泰汽车车身制造有限公司及被告华泰汽车集团(天津)有限公司连带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次披露诉讼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结果,本案当事人是否上诉存在不确定性,故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将对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0)津0116民初32932号】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3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陕西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万安”)增资2,000.00万元。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近日,公司与陕西华臻车辆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华臻”)及陕西万安签订了《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华臻车辆部件有限公司关于陕西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二、陕西万安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陕西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587425197P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北区)南北六纵路西侧
5、法定代表人:何其江
6、注册资本:叁仟捌佰伍拾玖万柒仟捌佰陆拾贰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2年1月12日
8、营业期限:2012年1月12日至2032年1月11日
8、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零部件(不含总成)、农机配件的加工、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9、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陕西华臻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陕西华臻车辆部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7710094339X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北区
5、法定代表人:颜峰
6、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1998年11月09日
8、营业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汽车防冻液、汽车玻璃清洗液、切削冷却液的研发、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涂装;汽车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陕西通家品牌汽车销售;汽车(小桥车除外)、汽车配件、润滑油、建筑机械的销售;机械加工;二类机动车维修(凭证经营);设备、场地、房屋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增资方式及金额
1、公司以现金2,000万元对陕西万安进行单方增资,陕西华臻放弃本次增资。
2、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0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陕西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 <2020>第6012号),经评估,陕西万安净资产评估价值为5,454.15万元。
3、根据本次增资前陕西万安的注册资本3,859.7862万元及陕西万安本次净资产评估价值5,454.15万元计算,每1元注册资本价格为1.4131,按照上述价格,此次增资价格为1:1.4131。
按照增资价格1:1.4131计算,公司本次以2,000万元对陕西万安增资,其中1,415.33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584.6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前后,陕西万安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表:
(二)组织架构
1、陕西万安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公司推荐董事三名,陕西华臻推荐董事二名,董事由股东会根据双方的推荐或提名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经选举可以连任;董事长由公司委派,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陕西万安不设监事会,设两名监事成员,其中公司推荐1名,陕西华臻推荐1名,由陕西万安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3、陕西万安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公司推荐,财务总监由陕西华臻推荐,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长1名,由公司推荐。
(三)利润分配
陕西华臻作为陕西万安的股东享有优先分红权,在增资完成后每年实际分红额按照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计算,采用孰高原则确定:
方式一:【陕西华臻实缴注册资本数额】×【分配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1.4倍;方式二:【陕西万安当年可分配利润】×【陕西华臻实际出资占陕西万安注册资本的比例】。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的目的
本次增资主要为陕西万安后续厂房建设、产品生产线投入提供资金支持,推动基建项目顺利实施,提升生产能力。
2、本次增资的风险
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风险较小,但投资后能否达到预期目标受行业形势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3、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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