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0-05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以及会议相关材料等。
(二)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出席人数符合《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菊新女士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0-050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以及会议相关材料等。
(二)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由于工作原因,董事Jürgen V?hringer 先生、Thomas V?hringer 先生及曹效军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董事出席人数符合《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Jürgen V?hringer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表示认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投资约5,300万元用于购买位于江苏省丹阳市丹西公路南侧,面积为175亩的土地。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0-052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7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2017]168号)核准,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052.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707.3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345.1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18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募投项目及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经审计。
注1、注2: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8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变更原募投项目“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建设项目”为“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新项目总投资1.5亿元;拟使用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1.5亿元,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9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做适当调整,增加三层实木复合地板生产线,变更后的项目为“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包括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及多层实木复合地板),拟竣工时间为2019年12月。
注3:2019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公司前期对改扩建项目进项了两次调整,调整方案较为复杂,沟通、协调及论证等事项耗时较长。加之该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项目整体定位规划、建造需要花费较多时间。另,根据临港新片区产业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对改扩建项目进行了优化和升级,在自动化程度和技术装备上进行了更长远的安排,在后续新设备的选型上也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于前期准备需大量的市场调研,组织招标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论证等工作复杂而繁琐;且部分信息化项目设施需与上述改扩建项目配套实施,目前相关软件及硬件设备暂时无法配置,致使信息化项目同步延迟。鉴于以上原因,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上述两项募投项目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0年12月。
三、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受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项目整体的施工进度有所推迟,未能达到预期。
2、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受制于改扩建项目建设进度推迟,相关软件及硬件设备暂时无法配置,致使信息化项目同步延迟。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 募集资金目前存放和在账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0年11月30日,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
五、 为保障募投项目延后能按期完成拟采取措施
公司要求施工方审慎评估,制定合理、详细的施工进度方案,加强项目现场管理和组织协调,提高施工效率,增加施工进度。同时指定设备部、信息部专人负责与项目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严格监督募投项目按施工计划进度进展,配合做好相关后勤保障,确保募投项目按期完工。
六、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由于受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项目整体的施工有所推迟,未能达到预期而进行的调整,本次调整不会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 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1年8月。
(二)独立意见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四)保荐机构意见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与“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与“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延期事项。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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