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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弘高创意

  股票代码: 002504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变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注:本权益变动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 股权控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由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认缴出资额6,766,986,377.95元人民币。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人民法院裁定以物抵债方式获得上市公司股份。

  近日江海证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0)京 03执恢 3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将弘高慧目持有的上市公司65,000,000股、弘高中太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0,000,000股股份以物抵债方式转至江海证券名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暂未完成。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人民法院裁定以物抵债,江海证券作为债权人取得股票所有权,增持公司股份权益。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江海证券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江海证券拟持有75,000,000 股(暂未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占上市公司总股本7.31%。

  三、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75,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31%,该部分股份属于非流通限售股。除上述已披露的信息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0)京03执恢32号之一复印件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址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联系电话:86-10-57963201

  联 系 人:苗强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2020 年 12 月 28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2020 年 12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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