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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编号:2020-066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子城高科”)于2020年12月30日接到公司股东弘创(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创投资”)的《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说明函》,函中明确弘创投资与公司股东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控股”)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其一致行动关系已于该协议签署日终止。详细情况如下:

  一、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持股情况:

  弘创投资:直接持有电子城高科81,235,438股股份,占比7.26%,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联想控股:直接持有电子城高科8,811,741股股份,占比0.79%,为公司第十大股东;

  “德邦基金-浦发银行-中融信托-中融-融昱2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持有电子城高科43,539,875股股份,占比3.89%,为公司第四大股东。资管计划的资产管理人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委托人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中融-融昱2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融-融昱2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单一委托方是联想控股的控股子公司西藏东方企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企慧”)。

  二、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情况:

  弘创投资和联想控股于2018年4月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双方在提案权、其他股东权利行使及退出等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

  因东方企慧为联想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并通过资管计划持有电子城高科的股份,故弘创投资与资管计划及联想控股互为一致行动人。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发布的《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2)。

  三、解除一致行动人的原因及签署解除协议情况:

  鉴于联想控股管理层人员变更导致弘创投资及联想控股合作状况已经发生实质性改变,双方一致行动的基础不复存在,因此弘创投资及联想控股已于2020年12月30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约定《一致行动协议》的效力自《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自《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不再按照《一致行动协议》履行任何权利义务。除此之外,弘创投资与联想控股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一致行动情形。

  弘创投资委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弘创(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德邦基金-浦发银行-中融信托-中融-融昱2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专项核查意见》,律师认为: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弘创投资与资管计划、联想控股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一致行动情形,弘创投资与资管计划、联想控股不具有一致行动关系。

  四、相关承诺

  弘创投资、联想控股及资管计划承诺,自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之日起12个月内:

  1、弘创投资、联想控股及资管计划在减持公司股票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在合计持股比例在5%以上(含5%)时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要求: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上述1%、2%额度由弘创投资、联想控股及资管计划共享,即弘创投资、联想控股及资管计划的减持数量、比例合并计算。

  2、在前述情形下,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则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合并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时公告相关进展情况。

  3、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其他相关规定。

  五、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股东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2、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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