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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0-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675,916.4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711,475.16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8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7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377,292.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 12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0]验字第 90070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情况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533,377,292.71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及置换情况

  (一)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截至2020年12月24日,本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额为17,675,916.4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月24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 4,711,475.16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711,475.16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综上,公司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2,387,391.60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675,916.4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711,475.16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2,387,391.6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则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 [2020]核字第90546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2)前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 [2020]核字第90546号);

  (四)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以及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0-003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8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75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377,292.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 12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0]验字第 90070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及日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的收益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及募集资金安全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适用指引第1号——规则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以及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0-002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20日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奕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适用指引第1号——规则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则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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