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49 证券简称:中国出版 公告编号:2020-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1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黄志坚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3人,独立董事陈德球、彭兰、金元浦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慕景丽、罗彤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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