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ST天夏 公告编码:2020-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次拍卖成功,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不产生重要影响。
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拍卖余款、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恒越”)持有的公司 46,542,091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锦州恒越所持公司股份的 26.2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6%)已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至 30 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拍卖。上述股份拍卖属于第一次拍卖。本次拍卖进展情况如下:
一、 拍卖主要内容
2020 年 12 月 29 日,锦州恒越持有的公司46,542,091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锦州恒越所持公司股份的 26.2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6%)已被司法拍卖。本次拍卖成功后锦州恒越持有公司股份 130,853,6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7%。根据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查询得知,广州市天吻娇颜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吻娇颜”)过竞买号 31155556 以最高价 37,883,420.97 元竞得上述股票。
二、 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股份拍卖前,锦州恒越持有公司股份 177,395,7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23%;如本次拍卖成功后,锦州恒越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为 130,853,627 股(股份性质:无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7%;本次股份拍卖前,天吻娇颜未持有公司股份;如本次拍卖成功后,天吻娇颜持有公司股份 46,542,0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6%。(天吻娇颜与我公司非控股股东广西索芙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芙特”)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不产生重要影响。
2、 买受人竞得股份的减持需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 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3、 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拍卖余款、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股权变更 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网络竞拍成功确认书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62证券简称:*ST天夏公告编码:2020-068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 公司股价已连续 11 个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2020 年 12 月 30 日) 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2、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存在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股票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3、 公司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天夏”)已被申请破产清算,现处于努力和解,终止破产程序阶段,并未正式进入破产清算流程,但能否达成和解,终止破产程序进行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 关于公司所收到的《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2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 第 20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29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50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 201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12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 50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26 号)目前相关函件正在进一步的核实和确认中,我公司正在积极组织人员尽快处理,但是由于需要核实的事项比较繁杂,人手比较紧缺,客观条件有一定的困难,回复处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1个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30 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之(十八)款规定,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 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 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1 条的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公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3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23 条规定,自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后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26 条规定,退市整理期届满 的次一交易日,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面对当前的经营形势。同时,公司管理层正在积极推动恢复公司生产经营,为后续公司的持续经营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将密切关注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敬请广大投资者仔细全面阅读公司近期披露的公告,重点关注相关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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