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0-1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01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于2020年10月27日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对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00万元至15,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5.29%至161.43%。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拟出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简平路桂城科技园A3号的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以下简称“不动产”),根据公司的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增加公司货币资金约12,000万元,预计增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约为9,000万元。处置该地块的资产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拟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以及2020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与广东益建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署了《转让协议书》,公司原预计本次交易将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本次交易的实际进展:2020年9月30日双方签署了《转让协议书》;双方于2020年10月12日到银行完成了共管账户的设立;交易对方于2020年10月13日向共管账户支付人民币500万元定金;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完成了将上述不动产作价出售、过户至佛山市伊戈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办妥了相应不动产权证并缴清了与交易、过户及办证相关的全部税费。现因交易对方自身原因暂未能按照《转让协议书》中原约定的时间向共管账户支付剩余款项14,500万元,从而导致整个交易无法在2020年度内完成,原预计本次交易产生的净利润9,000万元则不能计入公司2020年度的合并报表。
为保障公司利益及推进协议履行,经过双方进一步协商与沟通,交易对方于2020年12月30日向公司出具承诺函,其承诺:1、将于2021年02月06日前向共管账户支付完毕14,500万元并继续履行原协议内容,前述款项的延期支付时间不超过原协议约定的期限。2、将根据原协议的约定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并将违约金与上述款项同时支付,违约金将支付至伊戈尔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2020年度业绩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公告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0-113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概述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于2020年12月0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份收购意向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以支付现金并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摘牌的方式,购买上海长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云南变压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变电气”或“标的公司”)54.97%的股份以及其他股东所持标的公司的部分股份。
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20年12月03日、2020年12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份收购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7)。
二、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相关机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相关交易方尚未签署任何正式协议。公司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尚需进行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且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筹划的交易事项最终能否顺利实施及具体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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