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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0-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微”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何波涌先生于近日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何波涌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 何波涌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工作由方浩先生负责,何波涌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

  一、何波涌先生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何波涌先生于近日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并办理完成相关离职手续。

  何波涌先生于2009年8月加入公司,2000年至2003年期间任IBM研究科学家;于2003年至2004年期间任中芯国际资深经理;于2004年至2005年期间作为创始合伙人参与创立中国CiWest半导体有限公司;于2005年至2007年期间任新加坡特许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资深经理;于2008年至2009年期间任上海交通大学副研究员;于2009年至2020年1月期间历任无锡华润上华科技有限公司逻辑技术研发处副处长,技术研发中心研发总监、研发高级总监,无锡华润上华科技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于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任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技术研究院科技管理部总监。

  根据何波涌先生劳动合同和保密及工作成果归属协议相关条款,何波涌先生同意就公司向其披露的关于公司的任何保密信息尽到最严格的保密,并同意在征得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前,不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的任何人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或为了与公司相竞争或出于履行其对公司的职责以外的任何目的使用任何保密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波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未发现何波涌先生离职后前往竞争对手处工作的情形。公司及董事会对何波涌先生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何波涌先生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何波涌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核心技术的完整性。何波涌先生从事公司技术研究院科技管理部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不涉及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具体工作,目前不直接参与公司的在研项目,不会对公司现有研发项目进展产生影响。

  何波涌先生已与方浩先生办理完成工作交接。何波涌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研发的专利技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参与研发的在审专利4项、已授权专利3项,何波涌先生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均非单一的发明人,何波涌先生的离职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有的核心技术。

  何波涌先生任职期间共有4项专利正在申请过程中,其均非第一发明人且处于保密状态。何波涌先生作为发明人已获授权的3项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2018年、2019年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623人、643人、653人及710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7.79%、8.08%、8.29%及8.80%,研发人员数量呈增长趋势。同期,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数量为18人、21人、20人及17人,人员稳定,具体人员如下: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公司的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较为稳定,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整体研发实力未因何波涌先生的离职产生重大不利变动,何波涌先生的离职亦未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任职期间,何波涌先生主要负责公司科技管理部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何波涌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工作由方浩先生负责,方浩先生简历如下:

  Hao Fang(方浩)先生,1954年生,美国国籍,美国布朗大学凝聚态物理专业博士。方浩先生于2002年至2006年期间任上海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副总裁;于2006年至2008年期间任华兴商用微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于2008年至2012年期间任无锡华润半导体副总经理;于2013年至2020年期间任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现任先导技术研发中心总工程师。

  方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目前,何波涌先生已完成与方浩先生的工作交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仍持续投入对公司产品与技术的研发工作,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执行的核查程序

  针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事项,保荐机构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了公司与何波涌先生的劳动合同和保密及工作成果归属协议,审阅其中相关条款及承诺事项;

  2、取得并审阅了公司已授权、已申请专利清单并核对专利授权证书、专利受理通知书等文件;

  3、取得并审阅公司员工花名册,了解公司目前研发人员情况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4、与公司管理层就何波涌先生离职的交接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访谈;

  5、了解公司针对何波涌先生离职所采取的相关措施。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何波涌先生已与公司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其负责的工作由公司方浩先生负责,何波涌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有的核心技术;

  2、何波涌先生已签署相关的劳动合同和保密及工作成果归属协议,何波涌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与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何波涌先生的离职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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