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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2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于2020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国资委发布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等相关规定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拟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

  三、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20-54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基本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月1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召开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本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的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月12日(8:30-11:30,14:30-17: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

  (二)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邮政编码:461000

  电  话:0374-3213660  3219536

  传  真:0374-3212834

  联 系 人:万桂龙、王志远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00”;投票简称为“许继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委托指示对议案投票。如无指示,被委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划“√”;

  注2:本授权委托书可以按此样自行复制。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 2020-53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国资委发布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等相关规定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审华已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前后任审计机构已按相关规定做了沟通。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华,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对中审华审计团队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于2014年正式发起创建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国际会计网络,2019年度在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 IAB)公布的全球国际会计机构排名中位列第19位。    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2.人员信息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66人。从业人员数量5919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亿元。

  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和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等,资产均值在1,870,000万元左右。信永中和在电气相关行业有丰富的经验,服务过的上市公司客户包括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

  4.执业信息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从业经历、执业资质、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等情况说明如下: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七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调研,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同意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将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2020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

  5.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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