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152
高级副总裁乔飞翔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22),公司高级副总裁乔飞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0%,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一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35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5%。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乔飞翔先生的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时,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42),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截至2020年12月29日,乔飞翔先生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乔飞翔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仍持有公司股份1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0%。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1、乔飞翔先生于2018年增持公司股份时承诺:增持的股份于增持完成后自愿锁定6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乔飞翔先生的自愿锁定期已届满,其严格履行了自愿锁定承诺。
2、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乔飞翔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规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乔飞翔先生的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乔飞翔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预先披露乔飞翔先生减持计划的有关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乔飞翔先生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其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预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乔飞翔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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