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0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永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周中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周中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周中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周中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周中伟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公司及监事会对周中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为保证监事会工作正常开展,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永营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职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

  李永营,男,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2月11日入职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子公司中山精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仓库组长,公司塑胶事业部生产副主管、气泡袋事业部经理等,现任公司缓冲材料事业部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李永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永营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永营先生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