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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1-002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各方签署的原则性、意向性合作协议,战略合作的实际推进及其效果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各方具体合作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协商,并以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能否达成一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目前公司控制权稳定,公司控股股东为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聚合”)。控股股东汇金聚合所持有公司的35.48%股份目前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一致行动人宁波中金公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金公信”)所持有公司的4.05%股份目前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本协议的签订将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仅是战略性框架协议,预计对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本协议的签署情况

  2021年1月6日,中国葛洲坝集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生态公司”) 与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及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葛洲坝生态公司拟收购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天环境”、“上市公司”或“公司”)5%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3)。

  经公司控股股东汇金聚合、实际控制人赵笠钧先生与葛洲坝生态公司友好协商,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良好发展,各方于2021年1月6日在武汉市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为战略合作的原则性框架文件,就葛洲坝生态公司拟收购博天环境5%股权及后续合作事宜,达成战略合作意向。

  本协议的签订将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

  

  (2)交易对方的主营业务与优势

  葛洲坝生态公司,隶属世界500强企业、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大型央企——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建设”),系其重要成员企业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集团”)专业从事生态环境工程的全资子公司。葛洲坝生态公司依托葛洲坝集团品牌、资质、业绩、市场、科研等资源,运用强大的融资、设计、施工、运营能力,在水环境治理、土壤修复、生活垃圾处理等领域,为客户提供生态环境治理系统解决方案,着力打造专业优势突出、市场竞争力强、品牌效应明显的生态环境工程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是为中国乃至全球能源电力和基础设施等行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全产业链服务的综合性特大型集团公司,主营业务涵盖能源电力、水利水务、铁路公路、港口航道、市政工程、城市轨道、生态环保、水泥、民爆和房地产等领域,具有集规划咨询、评估评审、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及管理、运行维护和投资运营、技术服务、装备制造、建筑材料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葛洲坝集团为中国能源建设下属公司,业务范围涵盖工程建设、工业制造、投资运营和综合服务等。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根据葛洲坝生态公司与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及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葛洲坝生态公司将持有公司5%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其将成为公司关联方。除此之外,葛洲坝生态公司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股权

  葛洲坝生态公司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博天环境5%股份。根据各方进一步合作意愿,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满足葛洲坝生态公司上级单位审批的前提下,葛洲坝生态公司拟在合适的时机,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一步取得博天环境部分股份,加强战略合作。

  2、上市公司治理

  如本次受让博天环境5%股份完成,葛洲坝生态公司将依照股东权利并按照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向上市公司提名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并提供专业化建议。

  3、业务合作

  葛洲坝生态公司将与赵笠钧先生、汇金聚合共同支持博天环境主营业务的发展,深入开展战略合作,积极开展上下游产业链业务拓展。

  三、本次合作的特殊约定

  自本协议签署后24个月内,赵笠钧先生及汇金聚合承诺将保证对博天环境控制权的稳定性,除葛洲坝生态公司书面同意外,不以任何方式主动丧失或对外转让控制权(对葛洲坝生态公司转让控制权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不主动引入葛洲坝生态公司外的第三方使其成为博天环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对任何第三方通过非公开发行、重大资产重组等方式取得博天环境控制权的议案投赞成票,不与除中金公信之外的任何其他主体达成一致行动关系等。

  在本协议签署后24个月内,赵笠钧先生及汇金聚合将所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的博天环境股份非因赵笠钧先生、汇金聚合原因对外转让,其应及时通知葛洲坝生态公司,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葛洲坝生态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同时赵笠钧先生、汇金聚合应确保不会丧失对博天环境的控制权。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承诺或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2、若赵笠钧先生及汇金聚合违反上述“特殊约定条款”,即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保持博天环境控制权的稳定性的,葛洲坝生态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由赵笠钧先生和/或汇金聚合以葛洲坝生态公司为本次股份受让所付出的总价款的双倍价格依法回购葛洲坝生态公司持有的本次受让股份,赵笠钧先生和汇金聚合两方对回购事项负有连带责任。

  五、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审批通过本次受让博天环境5%股份交易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由各方协商一致解除、或在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解除。如本协议未能生效,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协议履行中如有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葛洲坝生态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完成后,汇金聚合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赵笠钧先生仍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本次合作完成后,葛洲坝生态公司将利用其自身优势,在依法合规的情况下,为上市公司提供相应支持和资源,促进其可持续经营能力的提高。

  3、公司引进国资长期战略合作方,将致力于发挥混合所有制的体制机制优势,强化民营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机制活力的同时,发挥战略合作方资源整合能力的平台优势,改善公司的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并且引入战略合作方的系统性风险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4、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是在国家“十四五”开局之时,经济社会面临全面绿色转型,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环境产业处在新的竞争格局背景下探讨商定的。在国家双循环的战略布局下,充分发挥战略合作方的体制优势和品牌优势,支持公司在工业与园区的水系统,城镇水环境,河湖水生态,土壤和地下水修复等水业关联的环境领域进行国内外的业务拓展,助力公司成为有中国深度和全球广度的一流环境企业。

  七、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各方签署的原则性、意向性合作协议,战略合作的实际推进及其效果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各方具体合作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协商,并以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能否达成一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1-003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国投创新、复星创富与葛洲坝生态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国投创新及复星创富分别转让12,533,522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及8,355,68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受让方葛洲坝生态将受让合计20,889,202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赵笠钧先生。

  ●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批复。本次协议转让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年1月6日,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天环境”、“上市公司”或“公司”)股东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创新”)、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创富”)与中国葛洲坝集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生态”)签署了《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国投创新及复星创富分别转让12,533,522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及8,355,68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受让方葛洲坝生态将受让合计20,889,202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协议转让价格为4.19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87,525,758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投创新和复星创富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状态,亦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赵笠钧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二、交易各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

  1、名称: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1号7层704

  法定代表人:高国华

  注册资本:36,577.57321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7月15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923204857

  主要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代理其他投资型企业或个人的投资。【股票承销、经纪(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除外】

  2、名称: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东路2号40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2,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3月15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0775799C

  主要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二)受让方

  名称:中国葛洲坝集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558号B区7层南侧

  法定代表人:刘明月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2月7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市政道路工程、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工矿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环保工程、生态保护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生态景观建设、生态环境规划设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水污染治理、水质净化、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其他污染治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

  三、《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中国葛洲坝集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二)转让股份数量及比例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国投创新、复星创富分别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博天环境12,533,52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8,355,68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分别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2%;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0,889,20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上市公司股份因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份、配股等原因发生股份数量变动的,转让方过户给受让方时的数量及价格同时作相应调整。

  (三)转让价格及付款安排

  各方同意本次转让价格均按照本协议签订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90%作为每股转让价格。本次股份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价格为4.19元/股。

  受让方应于《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国投创新、复星创富分别支付20%的股份转让款,即向国投创新支付10,503,092元人民币,向复星创富支付7,002,060元人民币。

  各方约定的第一笔股份转让款的三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提交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材料、配合受让方和上市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合规性确认书和办理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

  自上市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葛洲坝生态向国投创新、复星创富分别支付80%的股份转让款,即向国投创新支付42,012,366元人民币,向复星创富支付28,008,240元人民币。

  受让方本次股份转让款以现金作为支付对价,并保证全部资金来源合法。

  (四)上市公司的治理

  各方同意,自上市公司股份过户之日起,各方应在法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时间内根据后续实际情况召开博天环境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更换或选举上市公司相关的董事、监事、经营管理人员。转让方应配合上市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选举,选举事宜以上市公司届时向转让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及会议文件为准,转让方予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上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等。

  (五)协议签订及生效

  《股份转让协议》于2021年1月6日经国投创新、复星创富与葛洲坝生态签署后成立,自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受让方本次受让博天环境标的股份交易之日起生效。

  (六)解除条件

  如果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仍未取得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关于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批复文件,国投创新、复星创富、葛洲坝生态均有权解除本协议,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1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笠钧先生与葛洲坝生态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各方就股权转让、业务合作等方面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2)。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协议转让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如本次股权转让顺利完成,则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将产生积极影响。

  另外,本次交易完成后,葛洲坝生态将持有公司5%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葛洲坝生态将成为博天环境的关联方。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赵笠钧先生。

  2、本次权益变动,国投创新累计减持比例已达到5%,其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书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复星创富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葛洲坝生态将于3日内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3、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公司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的相关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葛洲坝集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1-001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原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因公司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签订的信息披露服务协议已到期,自2021年1月8日起,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变更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对《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往提供的优质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1-004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创富”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5%减少至3%。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关于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批复文件。本次协议转让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天环境”或“公司”)于2021年 1月6日收到公司股东复星创富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备注:

  1、 减持的股份来源:博天环境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2、 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9月2日,复星创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932,900股,占股本总数的2.62%。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披露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9)。该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889,2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3、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 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以及复星创富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三、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减持数量总计不超过12,533,5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于本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总数不超过4,177,840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于本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总数不超过8,355,680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4日披露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尚余4,177,840股未完成。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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