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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董事增持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ST宜生            公告编码:临2021-004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宜华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刘伟宏先生、周天谋先生于2021年1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增持公司股份50万股、30.6万股,增持均价分别为0.986元/股、0.98元/股。

  ●刘伟宏先生、周天谋先生计划自首次增持日2021年1月6日起1个月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分别以自有资金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均不低于200万股(含本次已增持股份),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其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公司于2021年1月6日接到公司董事刘伟宏先生、周天谋先生的通知,其于2021年1月6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同时,后续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以自有资金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主体:刘伟宏先生、周天谋先生

  2、本次增持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3、本次增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二级市场买入

  4、本次增持时间:2021年1月6日

  5、本次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本次增持具体情况如下: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刘伟宏先生、周天谋先生计划自首次增持日2021年1月6日起1个月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分别以自有资金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均不低于200万股(含本次已增持股份),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其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一)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增持计划所需的自有资金未采用杠杆融资方式,不存在增持股份可能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三)刘伟宏先生、周天谋先生已关注到公司股票价格跌破面值,存在退市风险。如因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涉及退市的相关条款而终止上市,刘伟宏先生、周天谋先生将继续完成本次增持相关事项。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交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刘伟宏先生、周天谋先生承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督促上述增持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ST宜生            公告编码:临2021-005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宜华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02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

  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6个交易日(2020年12月15日-2021年1月6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之(一)项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则触及终止上市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6条、13.2.7条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情形出现的下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规定,公司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正在努力稳定并改善公司经营的基本面,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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