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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霞浦分理处(以下简称“农业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2584期、“汇利丰”2021年第0015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85天、82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根据上述会议决策执行。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通过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 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2584期:

  

  2、“汇利丰”2021年第0015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四)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产品信息披露内容,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2584期

  

  2、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中信及农业银行产品信息披露内容,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分别为601998和601288),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55%,本次购买理财金额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总资产比例为10.02%,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比例为10.96%,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金额合计数的比例为24.90%。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五、 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短期保本浮动收益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六、 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根据上述会议决策执行。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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