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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炬网络”、“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3号],以下简称“《上市管理办法》”)等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等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等环节的重点内容,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为37.61元/股。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年1月11日(T日)进行网上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月1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重要提示

  1、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4,874,55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62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新炬网络”,股票代码为“605398”。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简称“新炬申购”,申购代码为“707398”。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4,874,552股,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59,498,208股。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数量为14,874,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9.9963%,未达沪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1,000股的余股552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1年1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参考于2021年1月7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7.6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5,943.1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421.89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1,521.30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51,521.30万元。

  4、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网上申购

  2021年1月1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1年1月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不纳入计算。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1年1月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按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且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4,000股。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购额度。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2)认购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1月13日(T+2日)公告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5、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于2021年1月11日(T日)15:00截止。

  6、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四、中止发行情况”。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1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的发行规模为14,874,552股,本次发行仅发行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数量为14,874,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9.9963%,未达沪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1,000股的余股552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三)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37.61元/股认购。网上发行申购时间:2021年1月11日(T日)(9:30-11:30,13:00-15:00)。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5,943.1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421.89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1,521.30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51,521.30万元。

  (五)本次发行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六)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本次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上发行

  1、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T日)9:30-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2、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7.61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截至2021年1月6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62.24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截至2021年1月6日

  注:华胜天成市盈率倍数大于200,未纳入市盈率均值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37.61元/股对应发行人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及可比上市公司2019年静态市盈率均值。

  3、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新炬申购”,申购代码为“707398”。

  4、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2021年1月1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1年1月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

  5、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14,874,000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1年1月11日(T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将14,874,000股“新炬网络”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6、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其2021年1月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市值计算的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1年1月11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根据其所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不纳入计算。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14,000股。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购额度。

  (3)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市值计算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于2021年1月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21年1月11日(T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8、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由上交所按每1,0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一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

  网上最终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 / 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9、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1年1月11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1年1月12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21年1月12日(T+1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1年1月12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2021年1月13日(T+2日)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10、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1月13日(T+2日)公告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1、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21年1月14日(T+3日)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股。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2、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三、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2021年1月15日(T+4日)刊登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四、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证监会对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出现上述情况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五、余股包销

  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数量为14,874,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9.9963%,未达沪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1,000股的余股552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1年1月15日(T+4日)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六、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星炎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548弄588号1幢1层R区113室

  电话:021-52908588

  联系人:杨俊雄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咨询电话:010-65051166

  咨询邮箱:ECM_IPO@cicc.com.cn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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