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武汉菲思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1818%股权
● 投资金额:人民币14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收购股权事项尚需标的公司办理相关工商备案登记手续,企业经营情况受市场变化、行业变化、经营管理、法规政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仍存在标的公司未来业绩不达预期、进而影响投资收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6日与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武汉菲思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400万元受让其持有的武汉菲思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菲思特”或“标的公司”)4.1818%股权。
(二)公司于2021年1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武汉菲思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1818%股权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074921334XW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坚强
成立日期:2003年03月13日
注册资本:32306.8983万人民币
住所: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文化路(东段)1888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药用辅料、原料药(聚维酮碘)、粘合剂、食品添加剂(不溶性聚乙烯聚吡咯烷酮);聚乙烯吡咯烷酮系列产品、乙烯基甲醚/马来酸酐聚合物(工业级,按照许可证核定的有效期限经营);医疗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Ⅰ、Ⅱ、Ⅲ类医疗器械;Ⅰ、Ⅱ、Ⅲ类诊断试剂的销售;生物技术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截止2020年9月30日):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上述2019年度数据业经审计,2020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之外,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交易标目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武汉菲思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MFC0XM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丹
成立日期:2016年04月25日
注册资本:272.7413万元人民币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科技工业园II-6号地块5栋102室
经营范围:生物科技、医药、计算机软件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实验室设备及耗材、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办公设备及耗材的批发兼零售;云软件开发;云平台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I、II类医疗器械批发零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武汉菲思特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武汉菲思特4.1818%股权。
3、主要业务介绍:
武汉菲思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精准医疗诊断试剂及配套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相继推出了焦磷酸测序仪、自动杂交识读一体机、芯片点样仪、全自动化学发光仪等为代表的一系列自主知识产权的仪器,是目前国内分子诊断领域同时拥有测序、芯片、QPCR全平台自主知识产权的公司。
4、主要财务指标(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6,918.97万元,净资产4,213.71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4,083.86万元,净利润1,726.36万元。
5、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结合标的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前景,以及交易对方的实际出资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交易各方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出让方):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武汉菲思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标的股权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272.7413万元,甲方持有目标公司8.1818%股权(认缴出资额计人民币22.3152万元,已足额缴付)。
甲方愿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4.1818%股权(认缴出资额计人民币11.4055万元,已足额缴付)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上述股权。
3、转让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400万元(大写:壹仟肆佰万圆整)。
4、支付方式
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5、交割
5.1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须配合乙方和目标公司,依法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本标的股权的转让变更手续。
5.2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完成本次标的股权转让变更手续之日即为标的股权的交割日期,上述标的股权交割之日起,标的股权相应的股东权利义务由乙方承继。
5.3本次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
6、生效
本协议经协议双方盖章并经双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本协议项下的交易事项之日起生效。
7、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相应损失。
8、争议解决
任何一方就本协议产生的,或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通过友好协商无法解决争议,或任何一方无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目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与现有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协同关系,公司看好标的公司的商业价值和发展潜力,认为本项投资未来将获得较好投资收益。
(二)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收购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变化。
六、本次交易的风险分析
本次收购股权事项尚需标的公司办理相关工商备案登记手续,企业经营情况受市场变化、行业变化、经营管理、法规政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仍存在标的公司未来业绩不达预期、进而影响投资收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附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武汉菲思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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