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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5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38       债券简称:隆20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4,499,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4%,截至本公告日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77,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14.14%。

  公司于2021年1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关于其所持公司股份办理解除质押业务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解除的基本情况

  李振国先生于2021年1月6日将其原质押给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的3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原股份质押情况请详见公司2020年7月1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李振国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目前不用于后续质押,如未来基于其个人需求拟进行股权质押,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李喜燕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春安先生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持股比例”各分项之和与合计的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说明

  李振国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累计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以及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李振国先生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公司将持续关注李振国先生的股权质押风险,并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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