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0年12月22日刊登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雷州路169号公司行政楼二楼208室(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由于董事长王建祥先生和副董事长姚其胜先生出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过半数以上的董事推举董事刘丙江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7、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股份56,022,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2.1878%。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股份55,905,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2.1414%。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8人,代表股份11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46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992,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9%;反对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6%;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207,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15%;反对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4%;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峰、郑晨晖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代表的股份数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2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4日以通讯发出,会议于2021年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秘书沈一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54人,实际出席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54人,代表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833.7120万份,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833.712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王建祥先生、孙昌岭先生、沈一涛先生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王建祥先生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王建祥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唐山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任董事、高管等职务。除此之外,王建祥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昌岭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唐山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任董事、监事等职务。除此之外,孙昌岭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沈一涛先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833.712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为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3)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
(5)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7)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8)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受让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9)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0)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833.712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3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关联方陆企亭先生共同向上海微相邦创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相邦”)增资,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增资459万元,陆企亭先生增资44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4)。
二、进展情况
微相邦于近日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具体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上海微相邦创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MA1HW6419W;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5、法定代表人:陆企亭;
6、公司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雷州路169号12幢301室;
7、营业期限:2020年3月19日至2040年3月18日;
8、经营范围:创业孵化器经营管理,计算机数据处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计算机信息科技、网络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自有设备租赁,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微相邦创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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