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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会议召开三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董事长任思龙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拟以不超过38.0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10,000 万元,不超过 20,000万元。

  以下回购股份事宜,尚需在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拟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以推进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0元/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8.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高于526.3157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7%,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63.157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4%。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预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跌幅限制的价格。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本次回购方案是否顺延实施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详见2021年1月12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内容详见2021年1月1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1年1月12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02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三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在良信公司三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考虑,公司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股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公司回购股份有利于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详见2021年1月1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12日

  

  股票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2、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0元/股。

  3、回购数量: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8.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高于526.3157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7%,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63.157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12个月内。

  5、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方案未获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本次《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已于2021年1月1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本次《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依据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 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三)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0元/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38.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2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高于526.3157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7%,按回购金额下限1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63.157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4%。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跌幅限制的价格。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 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本次回购方案是否顺延实施及时披露。

  三、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回购金额下限10,000万元、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8.0元/股测算,公司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不低于263.1579万股,不超过526.3157万股,若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预测如下:

  

  四、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05,632.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人民币207,790.95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2.01%。2020年1-9月(未经审计),公司营业收入214,340.04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829.56万元,公司现金流充足。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亿元,以2020年9月30日数据测算,回购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比重分别为6.54%、9.63%。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可以有效兼顾股东、公司、核心团队个人利益,使各方紧密合力共同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将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权益;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五、关于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事宜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六、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1、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邵彦奇先生于 2020 年 9月15日至 2020 年 12 月 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70万股。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8月18日、2020 年 9月21日、2020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及《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生爱先生于 2020 年9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5.8万股。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8月18日、2020 年9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 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公司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若公司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八、独立董事意见

  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8.0元/股。通过对本次回购事项的认真审查,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与员工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助于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3、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合理公允。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且回购方案具有可行性。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 购价格上限,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相关方 案未获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1月27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等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20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月2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逐项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1.02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1.0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1.0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0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0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1年1月1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上述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2、登记时间:2021年1月26日,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良信电器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良信电器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1206

  联系人:方燕

  电话:021-68586632

  传真:021-58073019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706; 投票简称:良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27日的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1月27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委托人)现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信电器”)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出席良信电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表示。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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