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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1-001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曹德莅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曹德莅先生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2、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190万股且不超过200万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曹德莅先生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曹德莅先生拟增持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曹德莅先生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德莅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控制的成都美华圣馨医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台州永健控股有限公司88.89%的权益,从而间接控制本公司29%的权益。

  3、曹德莅先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曹德莅先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鉴于公司近期股价出现非理性下跌,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战略规划及发展前景的认同,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增持数量不低于190万股且不超过200万股。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 实施。

  5、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曹德莅承诺,不在限制买入的窗口期内增持,不在公司重大事项内幕信息阶段增持,不在公司其他事项的内幕信息阶段及敏感期增持,不会进行短线交易等行为。如有违背上述行为,本人愿意主动向公司董事会上交违规交易所得收益。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7、无论曹德莅先生在增持计划披露后是否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都将实施 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 无法实施的风险,以及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 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备查文件

  曹德莅先生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1-002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7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警示函内容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曹德莅、鲜中东、刘杰:

  我局发现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2020年4月3日,公司与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签订《并购贷款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为1.1亿元,上述合同项下的借款以公司持有的成都永和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达州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95%股权、成都山水上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担保,成都山水上酒店有限公司位于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88号房产抵押担保。根据涉及上述质押及抵押的合同显示,上述质押的股权及抵押的房产合计价值35,165.97万元,是公司的主要资产。上述公司主要资产被质押及抵押事项未进行临时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和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曹德莅、总经理鲜中东、董事会秘书刘杰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2021年1月25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 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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