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1-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公司207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6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龙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2人,实际参会董事12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车德臣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车德臣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杨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了此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董事长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1月27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5)。
三、备查文件
1、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1-004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车德臣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车德臣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务,辞职后车德臣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车德臣先生向董事会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知会股东的事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车德臣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运作和公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对车德臣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期间所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杨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平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补选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在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情况等综合情况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意补选杨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杨平先生简历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附件:
杨平先生简历
杨平先生,197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杨平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华润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燃气投资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经理级)、上海代表处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武汉大区副总经理兼任武钢华润燃气(武汉)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湖北大区总经理兼任武钢华润燃气(武汉)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1-005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27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总部大楼2楼2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27日
至2021年1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1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1年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到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董事会办公室(708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1月26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和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8-87059930
传真:028-87776326
邮编:610041
联系人:熊莉娜、冯欣豪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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