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上机转债”赎回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1-011

  转债代码:113586        转债简称:上机转债

  转股代码:191586        转股简称:上机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1年1月19日

  ● 赎回价格:100.308元/张(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 赎回款发放日:2021年1月20日

  ●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即2021年1月20日),“上机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上机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截止2021年1月14日收市后距离2021年1月19日(可转债赎回登记日)仅有3个交易日,特提醒“上机转债”持有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或交易。

  ●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为100.308元/张,可能与“上机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强制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 如投资者持有的“上机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月5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本公司“上机转债(113586)” (以下简称“上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根据《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上机转债”的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上机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上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上机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上机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款如下: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适用的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月5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本公司“上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33.30元/股)的130%(含130%),已满足“上机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登记日为2021年1月19日,赎回对象为2021年1月1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上机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308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适用的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0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8日)票面利率为0.50%;

  计息天数:2020年6月9日至2021年1月20日(算头不算尾)共225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50%×225/365=0.308元;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308=100.308元/张。

  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可转债赎回金额为100.308元/张(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2464元/张(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公司按税前兑息金额派发利息,即派发赎回金额为100.308元/张。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308元/张(税前),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发布“上机转债”赎回的提示公告至少3次,通知“上机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1年1月20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上机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将在前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1年1月20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上机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2021年1月19日(含当日)收市前,“上机转债”持有人可按公司可转债面值(100元/张),以当前转股价格33.30元/股,转为公司股份。可转债持有人可向开户证券公司咨询办理转股具体事宜。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1年1月20日)起,“上机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公司将按赎回价格100.308元/张赎回全部未转股的“上机转债”并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派发赎回款。本次赎回完成后,“上机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三、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为100.308元/张,可能与“上机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提前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如投资者持有的“上机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如果投资者在2021年1月19日收市时仍持有“上机转债”,可能会面临损失。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510-85390590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1-012

  转债代码:113586        转债简称:上机转债

  转股代码:191586        转股简称:上机转股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及可转债转股导致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收到控股股东杨建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虹女士、杨昊先生、李晓东先生、董锡兴先生、杨红娟女士和无锡弘元鼎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元鼎创”)编制的《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公司2018年12月28日上市后,因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公司可转债转股的原因导致其持股比例累计减少5.1179%,现将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杨建良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222************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是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杭虹

  曾用名:杭亚娟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222************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是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姓名:杨昊

  曾用名:杨豪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211************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是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4、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姓名:李晓东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222************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是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5、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姓名:董锡兴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222************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是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六

  姓名:杨红娟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222************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是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7、信息披露义务人七

  名称:无锡弘元鼎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元鼎创”)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无锡市壬港村赵祖浜路南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MA1N41PM34

  合伙期限:2016年12月1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公司股权激励及利润分配导致持股变化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上市流通,当时公司总股本为126,000,000股,杨建良先生持有55,531,860股,杭虹女士持有24,255,000股,杨昊先生持有1,388,140股,杨红娟女士持有150,000股,董锡兴先生持有150,000股,李晓东先生持有150,000股,弘元鼎创持有4,725,000股,合计持有86,350,000股,持股比例为68.5317%。

  2019年7月10日,公司完成2018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转增50,40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76,400,000股。杨建良先生持有77,744,604股,杭虹女士持有33,957,000股,杨昊先生持有1,943,396股,杨红娟女士持有210,000股,董锡兴先生持有210,000股,李晓东先生持有210,000股,弘元鼎创持有6,615,000股,合计持有120,890,000股,持股比例为68.5317%。

  2019年2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196.5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178,365,000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在此次股权激励名单内,其合计持有的股份仍为120,890,000股,持股比例为67.7767%,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被动减少0.7550%。

  2020年5月20日,公司完成2019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转增53,509,5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231,874,500股。杨建良先生持有101,067,985股、杭虹女士持有44,144,100股,杨昊先生持有2,526,415股,杨红娟女士持有273,000股,董锡兴先生持有273,000股,李晓东先生持有273,000股,弘元鼎创持有8,599,500股,合计持有157,157,000股,持股比例为67.7767%。

  2020年8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63.45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232,509,000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在此次股权激励名单内,其合计持有的股份仍为157,157,000股,持股比例为67.5918%,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被动减少0.1849%。

  2、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9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公开发行了6,650,000张(665,000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上机转债”自2020年12月1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截至2021年1月13日,因“上机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5,318,683股,公司总股本由232,509,000股增加至247,827,683股。由于公司总股本的增加,杨建良先生的持股比例由原来的43.4684%变为40.7816%,被动减少2.6868%;杭虹女士的持股比例由原来的18.9860%变为17.8124%,被动减少1.1736%;杨昊先生的持股比例由原来的1.0866%变为1.0194%,被动减少0.0672%;杨红娟女士的持股比例由原来的0.1174%变为0.1102%,被动减少0.0072%,董锡兴先生的持股比例由原来的0.1174%变为0.1102%,被动减少0.0072%;李晓东先生的持股比例由原来的0.1174%变为0.1102%,被动减少0.0072%;弘元鼎创的持股比例由原来的3.6986%变为3.4700%,被动减少0.2286%;

  综上所述,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杨建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虹女士、杨昊先生、李晓东先生、董锡兴先生、杨红娟女士和弘元鼎创累计持股比例减少5.1179%。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情况

  

  注:

  1、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数量,为公司2018年12月28日上市公司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情况,当时公司总股本为126,000,000股;

  3、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数量,为截止到2021年1月13日可转债转股后的股本,总股本为247,827,683股。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1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