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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1-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2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单项产品单次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购买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本次审议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公司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本次拟安排的投资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为未到期累计余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2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单项产品单次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决策及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门按程序实施。

  7、理财产品投资的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2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所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流动性好,风险较低,单项产品单次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事项的审议、表决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基础上,使用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并对理财产品投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1-003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月14日在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广源大道279号)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章旭东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基础上,使用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并对理财产品投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1-002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月14日在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广源大道279号)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万娇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单项产品单次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购买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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